第十三条规定,“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在其生产的农业机械产品上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农业机械使用者作业时,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农业机械,在有危险的部位和作业现场设置防护装置或者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生产和销售农业机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保证产品质量,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并对大型农机用户免费进行操作培训。还鼓励召回有技术缺陷的农业机械。第二十条,维修活动需具备相应资质,包括场地、设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合格证书,并在工商部门注册后方可进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财政支持和实施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扶持等措施,逐步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第三条 工作原则与市场引导农业机械化工作应遵循因地制宜、经济高效、节能环保和保障安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引导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择并使用最适合的先进农业机械。
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需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大力宣传和教育农业机械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知识,提升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为了推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用先进的农业机械,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建设现代化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就此制定了一系列规定。第二条中,农业机械化被定义为通过使用高效适用的农业机械,改进农业生产和产品加工条件,持续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
1、水稻种植全程无人机械化作业大范围推广需要具体备的条件一是基础设施要好,农田的水网、路网、电网、通讯信号等都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二是地块要大,要把面积小、零散分布的土地有效整合。
2、生物技术:生物技术就是将水稻生理基因,在其生长变化中的数据,实时的传输给无人农场终端的大数据中,对水稻每个时期生长的生产管理发出指令或信息。智能农机技术:就是在每一种农机上,将它们各自作业功能的数据,输入相对应农机的数据库中来指挥农机的各种作业方式。
3、进一步增加产能由于机械化作业不会存在像人一样需要休息的问题,及机械化作业可以全天候24小时进行,并且成本较普通人力劳动成本更低,因此机械化作业更加适合进行大面积体系化作用。同时其将会进一步增加相关农业的产品产能。
1、联产承包,地块小,要求农业机械化要保证小地块作业,且因单户购机不经济,需要合理组织(跨区作业),加强服务。(未来,我国的机械化经营模式将是乡村集体农场、生产大户、代耕户与专业种植户并存的局面)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差异大,要求农业机械化考虑因地制宜,百花齐放。
2、目前,除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质量监督抽查和市场监督管理外,对农业机械质量管理主要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等方式。
3、我们应该多办农场、林场。大量的机械化作业,首先是种植面积,要达到一定的量级。这个数量级,可能是2500亩。因为用一台耕、种、播、收、运的机器配套下来,至少要100万左右。如果一亩地按种粮的方法计算。一亩地的平均纯利润约为400元。如果你有2500亩地。那一年就是100万。
4、第四条 农机化技术推广部门要与农、林、牧、副、渔、水利、农垦以及机械、化工、物资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互相配合,搞好综合技术的推广。推广工作应当主要采取经济办法,建立各种责任制,逐步实行技术承包合同制,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措施。要尊重生产单位和农民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