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工程度:农产品初加工的加工程度浅,加工时的层次少,农产品深加工的加工程度深,加工时的层次多。原料的理化特性:初加工的产品与原料相比,其理化性质和营养成分变化较小,深加工的产品与原料相比,原料的理化性质经过若干道加工工序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营养成分也被分割开,进行了重新分配。
2、农产品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的一次性的不涉及对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 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是指对农产品二次以上的加工,主要是指对蛋白质资源、油脂资源、新营养资源及活性成分的提取和利用。初加工使农产品发生量的变化,精深加工使农产品发生质的变化。
3、鱼胶初加工和深加工区别是不同处理过程。初加工是指将鱼胶原料进行简单的处理和提取,以获得基本的鱼胶产品,深加工是在初加工的基础上对鱼胶产品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和提纯,以获得更纯净、更细致的鱼胶制品,初加工是对鱼胶原料进行基本处理,而深加工则是对初加工产品进行进一步提炼和精细加工。
4、深加工则更多的是在原料的基础上,通过更为先进的工艺或者机器将原料进一步加工的过程,比如做成茶粉、茶膏、茶晶等等,为的是丰富企业茶叶的品类,增加品牌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同时也能凸显一些企业的科研或者生产能力。
1、第粗加工:这种加工方法比较简单,加工费用便宜,主要为提高农产品原料采用。粉碎加工:粉碎加工是将农产品粉碎成一定大小的颗粒。如大部分中药材的粉碎、小麦的磨制等。分类分等加工:分类分等加工是将农产品按照不同的品种和规格,或按照一定的技术等级标准进行整理分装,便于进一步加工运输。
2、农产品加工方法:(一)物理机械加工:包括粉碎、筛理、搅拌、加热、浓缩、干燥、浸出、压榨、 过滤、蒸馏等。如制米、磨粉就是以物理机械加工方法为主的加工类型。(二)化学加工:包括水解、中和、沉淀、凝聚、解析等。如淀粉糖生产就是以化学方法为主的加工类型。
3、农副产品加工工艺之除湿定色:采用低温快速除湿的方式,以保持农产品的色泽。农副产品加工工艺之产品熟化: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促进物料的熟化和成分合成,如腊肠、地瓜等产品的加工就需要熟化过程。
农副食品加工业涵盖了稻谷、小麦等谷物的去壳、碾磨和精加工过程。这包括了大米、小米、高粱米等碾米产品,以及小麦粉、玉米粉、豆粉等磨粉产品。 饲料生产加工涉及农产品的副产品,如宠物食品。这涵盖了单一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与混合饲料的精制过程。
农副食品加工业包括以下类别: 农产品加工业 农产品加工业是对农业生产出来的初级产品进行加工的行业,比如对粮食、果蔬等进行的加工。这个行业涉及许多细分领域,包括粮食加工、油脂加工、果蔬加工等。主要的产品包括面粉、大米、食用植物油、水果和蔬菜罐头等。
包括:一碾米加工,如大米、小米、高粱米等;一磨粉加工,如小麦粉(面粉)、玉米粉(玉米面)、大米粉、豆粉(豆面)等;一燕麦片、玉米片等;一未烘烤的爆米花及类似谷物半成品。
农副食品加工业指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的加工活动。
1、山西省需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农业产业链建设,推进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业金融服务,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2、推广现代化农业技术。采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技术,如精准农业、智能化农业、绿色农业等,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同时可以强化品牌建设,通过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
3、积极拓展延伸电力装备制造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推动成套化、系列化和高端化制造,提升电力装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4、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的优势在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存期长,易于运输;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效益。农产品深加工是指对农业产品进行深度加工制作以体现其效益最大化的生产环节,“农产品深加工”与“农产品初加工”概念相对应。
5、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加强科技创新、延伸农业产业链、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乡村产业兴旺,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农产品产业链和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6、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农产品初加工包括:粮食初加工、林木产品初加工、园艺植物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茶叶初加工、药用植物初加工、纤维植物初加工、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一)粮食初加工小麦初加工。
粮食的初加工:对小麦、稻米、玉米、薯类、食用豆类、杂粮等,进行清理、包装等步骤的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各种专用粉、成品粮等初级粮食制品。林木产品的初加工:对伐倒的乔木、竹进行简单的加工处理,将其制成原木、原竹、锯材等产品。
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这类产品。(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玉米秸秆加工成颗粒饲料属于农业初级加工。农产品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即对收获的各种农新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新产品的初加工活动。